本篇文章3009字,读完约8分钟

关键词记者通缉令凯恩股为各互联网相关专题信息领跑:

【最新】[记者因揭发内幕而被通缉的浙江省证监局:凯恩股份没有问题]

【始末】“记者已被全国通缉”“转载报道者已被逮捕”“各方对立”“大事记”“记者微博文案”

【正方】[经济提醒报声援被通缉的员工] [报社:报道继续] [被通缉者仇子明简介]

【另一方】[警方宣布手续合法] [凯恩股份回应:多次控告] [凯恩股份概要]

【调查】[仇明和“因同罪被逮捕”的财务总监家属否定了报告]

【热论】[专家:仇子明事件折射法制不健全呼吁制定信息法] [激辩:真相何时浮出水面? ]

【相关】[7月29日四大证券报热点信息摘要] [股市直播:前期交易密集区突破]

经记者孙嘉夏夏冰郎振来自遂昌、上海、北京

7月27日,微博上“记者被全国通缉”的消息,就像一枚重磅炸弹,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被“通缉”的是《经济提醒报》企业信息部上海记者站记者仇子明,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上市企业凯恩股份的报道,该企业所在的浙江省丽水地区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企业商业信用”的罪名于7月23日向公安网公布,“刑拘逃亡者”。

该通缉令称,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仇明利用网络散布虚假新闻、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企业,严重影响该企业的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用。 遂昌县公安局于7月23日签发,将其列为监狱逮捕逃犯。 ”

据有关人士透露,经负责刑侦的副局长审查,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将嫌疑人相关情况挂在“负案逃亡者网”上,“改为全国通缉令”。

遂昌公安局:

掌握了相关的“确凿证据”

经过记者孙嘉夏从遂昌出发

7月28日下午,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黄井洪向媒体透露,仇子确实因涉嫌“损害企业商业信用罪”被网上通缉。 并指出:“仇明只是涉嫌其罪,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在法院判决有罪之前可以称为嫌疑人,公安机关处理此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将向公众解释此事。”

据报道,遂昌县公安局有关人士28日表示,警方已拿到仇子明事件的相关“确凿证据”,但目前不便透露详细情况,可能于7月29日在网站上发表信息通稿,以作具体证明。

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说,事建7月28日晚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对公安局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操作,本人不清楚详细情况,仍需向上级领导反映。

凯恩股份有限公司董秘田智强7月28日下午对媒体表示,截至当天,他获悉记者已被通缉,不便发表其他评论。 企业已经对仇明的恶意诽谤、冤情违法犯罪行为向遂昌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已于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但是,报案后的事件与他们的事件无关,采取通缉令和其他方法的是公安局的事件。 但是,企业对敌明的恶意诽谤、诬告违法犯罪行为一再提出控告,保留了对案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报道凯恩股份相关交易后 记者遭“全国通缉””

记者:我是潜伏,不是逃跑

经过记者夏冰郎振从上海、北京

网上通缉全天候曝光后,“记者被通缉”事件中的“一号主人公”仇子明的手机依然没电,但微博成为了与外界信息表达的首要渠道。

7月28日凌晨,仇明在微博上说:“隐居在某个地方,悠闲地抽烟,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 遂昌公安局,有本事就抓住我。 ”

28日1点49分,仇子明的微博文案更新如下。 “我知道ip会被锁定,但是如果发送了这条微博的话会换地方的。 出来说话是因为我不怕。 我报道的都是事实。 手上有王白浪犯罪的铁证。 系列报道的间隙,企业向某人行贿以未遂告终。 我的信息也很熟悉,警察刚通缉我,我就知道了。 我是潜伏,不是逃亡……”

据悉,仇子明曾在南京某媒体工作,半年前成为经济注意报华东分公司的记者。

凯恩股份有限公司报道的第一份复印件《凯恩股份改革日本证券监督局的调查》6月5日表示,该公司过去的改革、土地转让、上市公司的资产转让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凯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白浪从今年1月开始大幅减持凯恩股份,到报道日为止共缴获现金近2亿元。 这个选择题的策划人是仇子明本人,有经济注意报的高层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他(仇子明)”于五月中旬收到新闻记者的资料,经过约两三周的调查和准备,文案最终发表,调查取证非常扎实。 ”。

“报道凯恩股份相关交易后 记者遭“全国通缉””

6月22日,仇明再次采访报道《凯恩股份再调查:关于隐藏的交易》。 据报道,凯恩股份参与的凯冯纸业收购和其他两起浙江亨宝德纸业收购行为均存在关联嫌疑。

7月,仇子明发表文案《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具有巨额关联交易价值的几何学》和《本基金突然被骗了? 4700万元接受凯恩股票“飞刀”,涉及凯恩股票的巨额关联交易。

昨天晚上,《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辗转联系到仇明。 “我很好啊。 不要担心。 ……另外,我所属的报社已经获得了当地公安的文件。 对于我的这个事件,报社的态度还是很支持的。 何况,我写的稿子没有任何问题。 凯恩股份曾从事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 我只是想继续这个报道的时候。

下一页:

报社:记者是职务行为

下一页

经过记者郎振从北京出发

昨天( 7月28日),经济注意报副总王胜忠在《每日经济信息》采访中表示,记者仇子明的稿件操作没有任何问题,在该选题的报道过程中,始终严密跟踪相关部门领导。 “现在,我们最担心的是和仇子明无法顺利取得联系,担心他的安全,在这个事件中我们支持他。”

王胜忠还告诉记者,仇子明的报道是记者的职务行为,所有稿件都经过报社严格审查,“凯恩股份对报道有异议时,应先发律师函,找到报社协调处理。”

昨天,《仇子明》成为了经济注意报和记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

7月27日晚10点多,王胜忠接到华东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称记者仇子明已被浙江丽水遂昌县警方在网上通缉。 “我最初的感受是震惊。 负面报道出来后,我想可能有争议,但没想到有个记者会被全国通缉。 》,王胜忠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报社高层领导马上联系,开始研究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

同样,仇明的同事们也很快得到了信息。 28日上午,在公交车上用手机看信息的人也发现了这个新闻。 “我只是看了标题,对被通缉的对象是我们的记者没有反应。 到了报社之后,我知道了事件的经过”。

王胜忠告诉记者,不怕凯恩股份起诉,最担心的是仇子明本人的安全问题,“现在还不知道他具体在哪里,基本上联系不上。 另外,我们也和浙江丽水遂昌县政府有联系,但是还没有新的进展”。

7月28日下午,经济提醒报在其媒体上发表《经济提醒报严正声明》,称:“本报记者仇子明因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常信息报道被网上通缉,本报深表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表担忧。 作为公共企业,凯恩股份有准确、完善、充分的新闻披露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拥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 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益的诱惑和威胁。 我强烈谴责有人企图利用公共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情报人员的人身安全。 ”

“报道凯恩股份相关交易后 记者遭“全国通缉””

《声明》还向国家信息出版署、中国记录协会等机构提出申诉,反映相关情况。 但是,在记者昨晚发出新闻之前,这个申诉还没有正式提出。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联系电话: 021-60900099转688

每次预约都打电话

北京: 010-58528501上海: 021-61283003深圳: 0755-8359成都: 028-86516389 028-86740011无锡: 15152247316

标题:“报道凯恩股份相关交易后 记者遭“全国通缉””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3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