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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改变了企业。 ”一位知名中资保险公司业务员袁就“每日经济信息”表示:“因为我们的销售部经理去了另一家保险公司,所以我们十几个人的团队一起去了。”

记者表示,保险企业员工的频繁跳槽和批量跳槽,引起了相关机构的重视。

日前,福建省保险领域协会会员企业在福州签订了《福建保险营销人员行业内流动管理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领域内人员流动设置了一点限制,限定了省级寿险企业半年的流动人数。

发现在一些城市,中资企业银保业务发展迅速,对人力资源的诉求越来越高,但这种诉求主要通过来自其他保险企业的危险、代理渠道挖墙脚来满足。

仅一家保险公司上海分企业,记者就发现今年上半年离职人数超过120人。

关于《公约》对人员流动的规范问题,刚刚跳槽的知名中资保险企业培训总监表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跳槽者有相应的道理。”

记者还观察到,《公约》也为行业稍正常的职业流动提供了便利。 例如根据公约,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营销人员书面解约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南开大学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表示,保险公司员工流动,在我看来,体现出保险管理体制还不完善。 处理这个问题还需要保险企业进一步完善的治理结构。 ”

“在人的移动中,保险公司增加,可能是因为保险工作人员喜欢上了掌握的庞大的顾客群体。 ”朱铭说:“这样,保险营销团队的趋势,给顾客带来不便。”

朱铭来还表示,“保险企业保险费的快速增长,造成了全领域的浮躁气氛,市场经济略微稀释了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说,高管层必须重视公司人文环境的构建。 ”

标题:“福建保险业发自律公约制约“挖墙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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