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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记者]总理你好,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最近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大家都非常关注,中央决心大,力度也大,有点城市房价开始下跌。 首相,房价下降到什么程度才能实现调控目标? 另外,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和地方财政压力,楼市调控会不会半途而废? 谢谢你。

[温家宝]我最近出于责任感,认真回顾了从2003年开始的房地产调控。 其实我们在2003年已经提出了6条管制措施,2005年又制定了国八条,2006年又制定了国六条。 但是,为什么控制效果不好呢? 大众也在责备我们。 我说房价越涨,政策就越不出中南海。 听了之后很痛心。

[温家宝]我认为房地产市场涉及财政、金融、土地、公司等各项政策,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 特别是地方从土地出让中获得大量收入。 与金融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好处相关,改革的阻力相当大。

[温家宝]为什么这两年房地产调控在困难中看到了曙光? 有进展。 首先,是我们控制的决心不可动摇。 其次,我们扯了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诉求的关键问题,采取了比较政策措施。

[温家宝]对于房地产市场,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 也就是说,中国有13亿以上的人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对住宅的诉求是刚性的,会持续下去吧。 当然,你说我们住在那栋房子里,并不意味着住的人有那栋房子。 方向上,应该鼓励越来越多的人租房子。

[温家宝]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我有一些观点。 第一,保持房地产长期稳定和健康快速发展。 盲目快速发展,一旦发生泡沫,一旦崩溃,不仅会影响房地产市场,还会拖累整个经济。

[温家宝]第二,什么是房价的合理回归? 我认为合理的房价应该使房价与居民收入相适应,使房价与投入和合理利润相一致。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现在房价还没有回到合理的价格区间。 因此,不能放松控制。 如果放松了,就会丢掉前面的工作,导致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的长期健康和稳步发展。

[温家宝]第三,房地产的快速发展,毫无疑问将逐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也就是说,要完全活用市场这一手段。 但是,政府的这一手为了更稳定、促进公平,是不可缺少的。 谢谢你。

(本文来源:本网)。

标题:“温家宝谈房价:远远没回到合理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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