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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法院经记者王文嫣

常熟首家上市企业中国金属旗下企业于去年10月突然停产,1个多月后裁定相关企业破产重组。 讨债至今仍在不断。 科弘昨天被要求归还1.02亿日元。 上海某国有贸易企业(以下简称“上海某国贸企业”),中国金属下常熟科弘材料科技企业)以下,“科弘企业”(常熟星岛新兴建材企业)以下,“星岛”

上海某国贸企业为诉状,科弘企业和22 科弘企业提供相当于合同金额35%的货物作为质押,为买方提供担保,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无锡中储物流有限企业提供监管。

去年10月8日,常熟星海新兴建材企业(以下简称“星海企业”)、常熟星宇新兴建材企业)以下简称“常钢板材企业”)、星岛企业5家“科弘系”企业突然停产[/BR//

在昨天的审判中,上海某国贸企业和科弘企业签订的6份买卖合同,其性质是否为实际买卖合同成为争论点。

法官特意要求上海某国贸企业证明,为何先购买科弘企业的产品,后于同一天在场所涨价1.89%,并很快转卖给与科弘企业有关的星岛企业。

上海一家国贸企业的代理人表示,这符合商业惯例,只有先找到下家,才能达到零库存的目的。 科弘企业、星岛企业的联合代理人主张,这实际上是以虚假买卖合同为掩护的企业间资金借贷合同,目前我国法律不允许这种行为发生。

上海的一家国贸企业还表示,科弘企业和星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但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个人。 我方作为中间商,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能够满足卖方和买方的货款支付要求,从而撮合了相关企业的交易。 而且,截至去年10月8日,两家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这是因为相关合同被认为都是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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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金属“急停”余波遭贸易商索讨1.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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